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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标题
申请查询临时用地相关资料
留言时间:
2025.06.20
留言内容
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我是武安市石洞乡史二庄村民。根据邯自然资规字〔2025〕15号文件,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5年4月25日批复,原则同意中广核新能源武安有限公司临时使用武安市石洞乡、徘徊镇、上团城镇、西寺庄乡土地10.6937公顷,其中农用地8.5087公顷(一般耕地0.1386公顷、永久基本农田6.7845公顷;其他农用地1.5856公顷),建设用地1.1015公顷,未利用地1.0835公顷,使用期限为一年。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2022年3月1日起,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临时用地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将临时用地的批准文件、合同以及四至范围、土地利用现状照片影像资料信息等传至临时用地信息系统完成系统配号,并向社会公开临时用地批准信息。根据《河北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临时用地监管,在临时用地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将临时用地的批准文件、合同以及四至坐标、土地利用现状照片影像资料信息等,传至自然资源部建立的临时用地信息系统完成系统配号,并向社会公开临时用地批准信息。依据《土地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村民作为集体成员,对涉及集体土地的出租、使用、审批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明确,土地登记资料可公开查询。 本人申请查询该项目临时用地的资料:1.批复的用地位置、四至范围、面积及土地利用现状图;2.申请临时用地应当提供临时用地申请书、临时使用土地合同、项目建设依据文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土地权属材料、勘测定界材料、土地利用现状照片及其他必要的材料。
回复内容
您已向我局申请查询相关资料,相关材料已提供,无需重复申请,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回复时间:
2025.06.20
回复单位:
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友情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邯郸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