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河北省应急管理厅等11个部门联合制定了《河北省安全生产举报和奖励办法(试行)》,涉及自然资源部门举报线索有:“1.持过期采矿许可证开采的;2.存在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3.以探代采的;4.超出有效勘查许可证的勘查范围实施勘查的;5.无证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对以上五种情形举报属实的,按照有关奖励政策执行,涉及其它部门举报线索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各地均要建立安全生产举报机制并向社会公开举报方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络举报平台http://zrgh.hd.gov.cn/,举报电话:3219111(24小时)。
请各地对群众举报、本级安委办转办、上级部门交办等渠道受到的举报信息逐一进行核实,并及时向举报人员反馈情况。加大对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宣传力度,建立矿山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强化矿山安全生产社会监督。
2022年11月25日

